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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8章 连狗都不如

小说名称:白夜宠物店||作者:柒话||更新时间:2024-11-24

白夜宠物店 !

    狗啃骨头,有时也趴着,前爪按着骨头,头动,调整适合的姿势啃,白话见过,但要说像对面的金乌一样,像只猴一样两只爪子把着猪蹄啃,白话还真第一次见。
    稍有错愕,但很快白话就一笑而过。
    白话马上想起金乌是灵宠,灵宠金乌曾说过,是类似于精灵般的存在,出现把前爪当手用的现象,也不足以惊讶,甚至未来再出现没见过的动作,也不必要大惊小怪。
    “淡定,你看那狗主人多谈定!”小伙恨不得凑近到金乌的旁边看,如果不是金乌是不可预知的狗的话。
    文艺青年拨开长发,瞟了一眼白话,着实,白话只是抬眼看了一眼,风轻云谈,司空见惯。
    “他到底是谁?”文艺此刻又好奇起白话来,问带他来的小伙。
    小伙又嘚瑟起来,压低声音对文艺青年说:“是个宠物店的老板,我跟着他去过。”
    “啊,这么变态,你还玩跟踪?”文艺青年着实吃惊,小伙看起来不猥琐,怎么也有跟踪人的毛病,也干猥琐事。
    “嘘……”小伙看了一眼白话,见白话依然忙碌着吃,才向文艺青年凑去,文艺青年躲着,与他操持着距离,然后被他一把拉了过去说,“我是跟踪来着,不过都是为了满足好奇心,没别的想法。”
    好奇心害死猫,往往犯罪的第一步就这么陷进去的。
    “下不为例,要不别跟人说我们认识。”文艺青年貌似接受不了小伙的行为,但看在是帮助他满足好奇心的情况下,被他原谅了这一次。
    其实好奇与议论的早就不只是文艺青年和小伙,还有更多人,而且有人已经不再掩饰自己的好奇心和议论的声音。
    在这种情况下,再看白话,他依然旁若无人般地吃喝,不急不慢地喝着啤酒就着花生米。
    如果金毛犬会拿猪蹄啃,那接下来的一幕,更让人惊奇,让一些人惭愧。
    金乌咬下一块连皮带骨的猪蹄,张合着嘴来回数下,皮肉吃完了,只剩下骨头在嘴里,狗是吃骨头的,但金乌却不好,吃完自认为精华的部分,骨头压根不屑。
    骨头含在嘴里,冲着对面的白话佯装吐去。
    在吐出来时,金乌装模作样,着实吓得白话忐忑不安,灵宠,是灵宠啊,如果它吐出一块骨头冲向白话,恐怕威力不亚于弹弓吧!
    看着吓了一跳的白话,金乌脸上的皮肉拧了一下,戏谑笑了,然后收回点力气,轻轻一吐,“笃”地一声,骨头落在桌面上,而且是靠近金乌自己的一边。
    “真妖,这素质……”一个络腮胡子忍不住叫道,几乎是不假思索就说完了一句话,途中马上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位子下,好些骨头散落在地上,即刻闭上了嘴,否则就是骂自己“连狗都不如”。
    白话听了随之一笑,不把它放在心上。
    金乌似乎很赶时间,没多大的功夫,在众人的注视之下,把两只猪蹄都啃完了,留下面前一小堆的骨头,还感觉意犹未尽,抬起爪子,像猫一样舔着自己的爪子。
    白话才喝完两瓶啤酒,金乌坐着看白话吃饭,看着别人吃,即使再饱也会条件反射,忍不住咽口水,更何况在白话心目中设定早就拟人化的金乌。
    白话盯着金乌,金乌抬起爪子指了指白话没吃完的花生米。
    白话没有吭声,径直把花生米移到了金乌的跟前,金乌这回不用爪子了,把长嘴抵在碟子的边沿,然后吸气,一颗花生米顺势钻进了金乌的嘴里,金乌小张口,花生米在它嘴里发出清脆的声响,偶尔仰仰脖子,否则嘴里的东西就得往外掉。
    “你只见过它吃猪蹄吗?”文艺青年相当好奇问小伙。
    小伙肯定地点头,因为白话与徐妍一起吃饭的那一次,他没赶上,否则他可以看到更多。
    “它吃猪蹄的画面挻不错的,如果可以用画笔定格下来就好了,简直堪比抽象画。”文艺青年脑子里回忆着方才金乌啃猪蹄的情景,可他不敢保证,画出来的效果会不会缺少点什么,甚至失真。
    “可以多观察几次,要不明晚你作东,我们再来。”小伙眼睛一亮,瞬间发觉了可以名正言顺吃请的机会。
    “都是吃货,我满足你就是了!”文艺青年不差这一顿话,至少最近收入不错,说这话的时候,特意瞟了一眼金乌。
    碟子里的花生米本就不多,金乌没多大功夫又消灭了,舔巴着嘴,应该是餐后擦嘴,表示这顿到此结束。
    白话喝了碗鱼头豆腐汤,瞟了一眼金乌,金乌没有任何表示回应,显然它貌似对鱼汤不怎么感冒。
    “帅哥,你们的菜来了,也齐了。”服务员很牛逼,当然在如家服务的姑娘,没几下子,真罩不住,一个餐盘把文艺青年和小伙的菜一次上齐。
    “开吃吧!”小伙拿起筷子,然后又放下拿起了啤酒。
    文艺青年不急,看了一眼白话,白话已经站起来了,准备埋单,金乌也跳下了椅子。
    文艺青年微闭眼睛,脑补方才金毛吃猪蹄的情景,心说:“怎么样的?”
    文艺青年伸手直接操起一只猪蹄,双手齐用,把猪蹄按在两只手掌中间,又侧头从侧面准备咬。
    白话埋单经过,看了一眼文艺青年,文艺青年瞬间尴尬,愣着没敢下嘴。
    艺术是件很严肃的事情,要经过自己表达出来的好作品,如果有切身经历,那个表达效果就更理想,而文艺青年就是个严肃的绘画者,他想通过模仿金乌吃猪蹄,从中悟出点东西来。
    白话没有停下脚步,径直经过,到收银台埋单去了。
    白话走出如家酒楼,晚饭的过程,他除了点菜,埋单,期间没有说过话,这倒不是他装逼,而是尽量保持沉默,以免引来好奇者的发问,这回他牢记了金乌的提醒,灵宠的存在,不足与外人道。
    “啪”一声,文艺青年把啃了一口的五香猪蹄扔回到盘子里,然后果断摇头失望说:“不行,人很难模仿狗吃东西,更何况是条逆天的狗。”
    想通过模仿来获得作品创作灵感的文艺青年,彻底放弃了。
    “那你不早说,如果你不好意思的话,我帮忙主动去搭讪一下,或许人家愿意让金毛做模特也未必呢?”小伙突然表现得乐于助人,其实心里埋有小九九的。
    “顺便多坑我几顿饭!”文艺青年与小伙是朋友,彼此熟知,马上点破小伙的诡计。
    “也不能这么说,就当跑腿费,辛苦费。”小伙嬉笑,被人看破很尴尬,好在是好朋友,已经都习惯了。
    文艺青年也有些后悔,朋友说的没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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